我单位决定公开择优择标招标代理机构,对科研所业务楼维修项目进行拟选招标代理机构,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:
一、工程概况:
1、工程名称:科研所业务楼维修项目
2、建设地点: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
3、建设规模:9990.6 平方米
4、资金情况:已落实
二、服务范围
招标所需清单、控制价的编制;施工招标代理工作等。
三、服务费
由建设单位确定最高服务费上限价,由投标人在此范围内报价,超过最高上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,不能参加比选。
四、确定服务单位的中标条件
1、代理单位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招标代理相关业绩。开标须提供资质证书、委托书、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原件,复印件(复印件须加盖公章)。
2、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,满分100分。其中:投标人业绩20分;项目机构组成20分;招标代理工作方案
50分;报价10分;
3、按所有投标单位的招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。
4、如果出现两家单位价相同时,由业主确定中标单位。
五、招标报价递交要求
1、投标报价应包装密封,报价要求大小写,并写清投标单位和招标人及其联系电话。
2、投标报价递交时间、地点
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:
报名地点: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三层330室
报名时间:2018年8月3日10:00—8月7 日10:00
开标时间:2018年8月20日9:30
⑵投标及开标地点: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三楼会议室
联系人:高合梅
电话:87182569
六、开标
1、开标由建设单位主持。
2、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字,以证明出席开标会议。
3、迟到的投标人作弃权处理。
4、开标会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。
七、评标及废标条件
1、评标:⑴评标由建设单位主持。⑵按照第五条“确定服务单位的中标条件”进行。
2、废标:⑴未按时投标的、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的。⑵投标人出示的证件不齐或无效的。⑶标人未按公告相关的要求及条件投标的。
招标单位: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
2018年8月2日